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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合作...
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的报销,报销比例会根据不同的医院级别而有所不同。除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外,根据医疗费用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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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和大病补偿两个部分。 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具体包括: 1、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要点:一,保障对象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二,资金来源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三,保障标准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四,保障水平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五,承办方式政府部门确定报销等政策,通过招标选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不额外增加个人缴费负担据了解,当前,我国有50多种疾病可能造成一些家庭因病致贫和返贫。国家发改委昨日表示,开展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经测算,各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作为当地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标准。当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标准时,很可能使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大病保险对这小部分人群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这里的合规医疗费用不局限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但为避免浪费和过度负担,不是基本治疗所必须的项目不列入报销范围。商业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按照文件规定,大病保险的基金来源于原有的医保基金的结余,而且交给商业保险机构来管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人员;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等等。同时,要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并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北京情况北京正论证“医保补充险”北京自2008年起,即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医保体系目前已覆盖所有京籍人员及外地户籍在京工作的人群。对于职工、居民医保,北京都已建立起门诊报销和住院“保大病”的保障制度。而对于重特大疾病的保障,北京正在论证建立补充保险,解决医保报销之后一些人员仍然负担过重的问题。医保待遇最高的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上限目前是30万元。但是,有些病种的治疗花费是比较高的,比如白血病、肾透析等,患者可能要花费上百万元。对此,今年北京市将出台政策,希望减轻患大病的参保人员,尤其是困难群体负担过重的问题。目前,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正在论证十余种重大疾病的补充报销政策。初步确定纳入补充报销的大病包括癌症、白血病、血友病、肾透析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与者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所发生的药费、检查费、实验室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疗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支付标准以下住院费用由个人支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或两次以上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分段计算,累计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以下情况不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一)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二)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三)镶牙、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及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按摩、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种陪客费、就医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四)有第三方责任的,发生人身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第三责任方依法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等违法行为及其家属故意行为造成的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八)区医疗管理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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