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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关于房屋买卖价格问题。 房屋买卖,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之外,对于双方当事人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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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价格合理,除非双方事先有约定,否则不能退货。,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既然签订合同,合同肯定有违约条款,按照违约条款,要求赔偿。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以成本上涨为由提高房价是房地产开发商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单方以建房成本为由调高约定的房屋价格,损害购房者利益的陷阱。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商无权单方以任何理由包括成本上升调高房价,这是全面履行合同原则的基本要求。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单方调高约定的房价,属严重违约行为。但是,如果符合情势变更的条件,法院可能会支持他们的提价请求。所谓情势变更,是指由于不可归因于合同当事人的原因,导致签订合同时基础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以致在当事人之间造成显失公平的结果。不可归因于当事人的原因,通常指异常的物价飞涨,完全出乎人们意料,但不包括一般的物价波动,或者指政府提高由政府定价的建材价格,或其他类似原因。总之,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单方调高约定的房价,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让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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