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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有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利、宅基地审批权,嫁城妇...
对于农村宅基地而言房屋确权可以是家庭成员不一定需要户主,因为家庭成员共有这个宅基地的,在宅基地登记的时候,登记的名字一般是家庭中的成员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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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有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利、宅基地审批权,嫁城妇女按照相关政策不能申报户口的,原居住地不能收回已有的土地使用权;嫁城妇女及其随母子女的户口都在农村,仍享受村民待遇。 所以你们村委的做法不合法,您应该享受本村村民的待遇。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权一般以户口为主。不代表只有户主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不可避免很多人认为农村的宅基地是分给户主的。而事实上,农村是按照人头来分地的。所以宅该基地你也有使用权份额。(但你必须是该村的农村户口!)房屋的所有权以投资各方的出资来计算。如果你保留好了你的修房子花销记录。发票单据也是有用的。以避免将来出现的纠纷。目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是与你哥哥写好房屋共有协议,到所在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原则上来说,只要当事人符合当地的宅基地申请政策,就是可以享受到该待遇的: 1、当事人的户口在该集体的,就属于该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只要当事人以前没有在该集体申请过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的,就可以申请宅基地; 3、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必要里,可以要求对方出示办理依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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