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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用有关方法计算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之前,应广泛搜集资料,经过现场勘查和测量,并分析、测算有关数据。搜集的资料主要包括:被评估地块的地籍资料...
土地使用权入账价值是.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土地,取得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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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或依法对其使用权进行出让、出租、转让、抵押、投资的权利。 土地资产可以作为单独的对象进行评估,也可以与地上建筑物一起作为评估对象进行评估,还可以作为整体企业资产的构成要素随整体企业一并进行评估。这就是土地使用权租金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还有房屋征收涉及收回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下列补偿:一、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二、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一般情况下,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应包含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市场法的概念是将待估土地与近期已经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加以比较,从已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的价格,修正得出待估土地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市场法应用的步骤与过程是: 1、广泛搜集交易资料,确定比较案例。选取的供比较参照的交易案例,与待估土地应具有相关性和替代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与待估土地用途应相同。 (2)与待估土地交易类型应相同。 (3)交易案理应为正常交易或可修正为正常交易。 (4)与待估土地所处地区的区域特性及个别条件要相近。 (5)交易时间与待估土地的股价期日应接近或可以进行比较修正。 2、进行交易情况的修正。 (1)有一定利害关系的主体之间的交易。 (2)交易时有特别动机,如急于出售或购买。 (3)买方或卖方不了解市场行情。 (4)其他特殊交易情形。 3、进行交易时间的修正。 4、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5、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6、确定待估土地评估值。可采用算术平均法、加权平均法、中位数法或众数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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