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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是否有一定的休息时间。 2、而具体到加班和值班的报...
在岗人员少现在要求24小时值班,而且过年都要求值班,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至少人不是机器,就是机器也不可能24小时不停的工作。首先劳动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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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劳动法》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劳动法》第44条规定,在3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对于全天24小时吃住在单位的保安、传达室门卫、仓库保管员等人员,员工值班算加班,其工作性质具有特殊性。如确因工作所需和单位要求,不能睡眠休息的,应认定为工作时间。
加班工资应该是以你的实发工资为基数计算 具体的依据是: A、《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关加班工资的如何计算) B、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工作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 C、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综上,你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应是约定的最低工资,而是你的实发工资3000元。 3000/20.92=143元(日工资) 143/8=18(小时工资) 18*1.5*平时加班小时数+18*2*周末加班小时数+18*3*法定节假日加班小时数=总的加班工资 (前两项如果有安排补休,补休的时间要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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