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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女职工妊娠期、产期、哺乳期不得降低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
怀孕期间降低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因为女职工怀孕降低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维权。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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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怀孕的职工续签合同但单方面降低工资待遇的行为是违法的,我国法律制度是保障怀孕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的,如果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合同期限是自动顺延的。公司没有权利单方面给职工降低工资,如果被降低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怀孕期间降低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因为女职工怀孕降低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因怀孕降低女职工工资的,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违法降低的工资,限期内不支付的,责令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女职工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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