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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现在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3月*1300元=3900元是正确的吗?:2、我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我的实际工资补交我的保险费吗?:3、我可以要求公司补交我2002年2003年的保险费吗?:4、公司提到要求我交纳个人所得税,是怎么个交法?:以当地纳税的起点扣除后的余额来确定税基。如果公司不同意补偿,我在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只要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即可。
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但因为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以及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仲裁时效从中断之日起算。
一、要交税,但应该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行政法规税法规定的义务。法院属于司法执法。不是行政执法。法院判企业支付工资,企业执行司法程序按判决书支付工资。同时企业又必须执行税务行政法规,支付工资时代扣个人所得税。这是企业执行必须执行的两个法。即执行司法法规和执行行政法规。 不能司法执法代替行政执法。通俗的说就是法院判决支付工资,税法规定支付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有法院和税务局两个部门。司法执法和行政执法。不支付工资法院可以判你支付工资。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局执行“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提示:所以在一次支付数月工资时,要按工资实际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需经主管机关审核。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也指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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