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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周末加班调休的规定 1. 周末加班调休实行一天调一天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负荷过大而引发的突发性猝死事件可以依法被划分至工伤范畴。当雇主在员工的正常工作日结束之后,要求其继续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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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下班开会是否属于加班的问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是指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如果下班开会属于加班,除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其他时间都应视为加班。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如果下班开会属于加班,应按照上述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 二、加班费的标准 1. 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 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 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 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看具体引起伤害的原因,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
在下班途中自身疾病不属于工伤认定范畴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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