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划拨土地使用权)属于可抵押财产范围;我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禁止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因此,抵押完全合法。2004年1月15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9号文件,规定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视为已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无需另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审批手续。
法律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抵押时其土地上的附着物与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一般不能分割。土地抵押时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并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时也要办理注销登记。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首先,土地抵押权具有担保物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双重性质。 其次,土地抵押权的标的为土地使用权。 第三,土地抵押权附属于土地使用权,但两者又有着密切的联系,土地抵押权的效力对土地使用权有着重大影响。 第四,土地抵押权的设定属于要式行为。设立土地抵押权必须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并进行土地抵押权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五,土地抵押权具有担保物权的功用和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275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