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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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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本解释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逾期利息是从逾期当天开始算起。如果贷款没有还款宽限期,那么还款日过后的第一天就开始计算逾期利息。而贷款有还款宽限期,则宽限期过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逾期利息。逾期的时间越长,产生的逾期利息会越多,请用户尽快还清逾期的欠款,避免产生更多的逾期利息。 而用户无力还款,可以向贷款机构申请协商还款,协商成功有一定的概率可以减免逾期利息。
补充劳动合同的日期从签订之日起开始。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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