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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延期交付处理如下:一、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
【法律意见】 有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阅合同后,将劳动者安排到其他单位工作,造成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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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的金额和实际支付的金额不一致的,首先要弄清原因,是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增减项、质量不合格等导致实际履行金额与合同约定金额的偏差。如果确定不是前面的情况,那就很可能是对方付款违约了。这时候建议您收集保留对方违约的证据,比如出库单、货运单、对账函、沟通记录等。证据充分后就可以考虑仲裁或诉讼解决,当然如果金额差异不大,建议当事人协商解决,毕竟诉讼仲裁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较高。若差异过大,又协商不成的,则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解决。 至于是通过仲裁还是诉讼解决问题,就要看双方在合同中有没有约定仲裁条款了。具体而言,仲裁条款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纠纷发生前、后双方协商达成。如果没有达成仲裁条款, 就只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了。
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停运损失的,应当提供合法营运及收入的证明。对该间接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予以支持。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 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确定。被保险人主张依据维修发票赔偿维修费用的,应证明其所主张维修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则,确定机动车维修费用。
房屋装修延期交付处理如下: 一、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赔偿违约金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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