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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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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产权年限到期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我们通常所说的40年产权是指: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40年。这个年限届满后如何处理,首先要看产权证上标明的土地用途,是居住用地、工业用地,还是商业用地。因为根据相关法规,不同用途的土地,其使用权的最高年限是不同的,到期后续期的规定也有所区别。居住用地到期后无须提出续期申请,自动续期,不需要支付付费;而非住宅用地上的房屋,房屋的归属根据当初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往往应归属于买受人,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则要提前一年提出申请,根据规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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