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签订劳动合同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区别

2024-12-23
1、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是具有差异的。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主要基于法定事实的出现,一般不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2、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节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存在差异。根据不同情形,劳动合同解除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违法,从而不能实现当事人预想达到的解除效果,甚至可能带来事与愿违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劳动合同解除的诸多情形中,除了意定解除以及劳动者在人身受到威胁、被强迫劳动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外,其他均需履行相应的程序。而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以及需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存在差异,各地掌握的尺度不尽一致,相对比较混乱。 4、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分段计算的原则,除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外,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均应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起计算。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