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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应以死者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原告进行诉讼,除非死者父母、配偶、子女均不在世,才能由你们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行使诉权。...
1,可以继承,房屋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发生法定继承,外地妹妹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要求继承遗产。在妹妹去世情况下,可以由妹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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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产权归单位所有,你母亲作为承租人去世后,与母亲同住的人有权变更承租人,与户口是否在房屋上没有关系,只要经过产权单位同意就可以了。 你妹妹如果与母亲同住的该房屋中,而你没有同住,那么妹妹可以向产权单位申请变更承租人,单位同意就可以,变更后,妹妹作为承租人有权购买该房屋为私产,不构成对你的侵权,不需要与你商量。 当然如果你也在该房屋中生活,你也是共同居住人,与妹妹有同样的权利情况下,就需要征得你的同意了。否则构成对你的侵权。
第一,你和你妹妹、你和外甥女签的协议有效。因为虽然没有你父亲的签字,但是后来你父亲在2012年7月将房产以买卖的形式卖给了外甥女,2013年2月在遗嘱中关于房产不持异议,可视为对这两份合同的追认; 第二,追悼会之后的协议也是有效的。此房应按市场价,你分得一半的房款。这一半房款如果高于70万的,你妹妹应当补齐差价; 第三,因为你父亲在生前留有遗嘱,其遗产分配应按遗嘱进行。既然你父亲的遗嘱已同意房产由你和妹妹自行处理,那么你弟弟的女儿是无权继承该房屋的。
主要看房产的来源,你的两个妹妹是否对房产有贡献,如果有,那么该房屋是你们全家共同共有,两个妹妹有权分割。如果该房产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你父亲没有遗嘱对其遗产进行分配的情况下,你的两个妹妹可以和你以及你的母亲一起继承你父亲对该房屋享有的份额,你母亲只能处分她自己所有的份额,故你的两个妹妹也能够分得房产。 至于房产登记在你名下,并不影响你的两个妹妹对该房屋主张其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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