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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拆迁补偿包括了地上附着物也就是房屋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搬迁费。具体的费用明细也需要根据你们当地的拆迁政策来确定。但补偿有一个原则,就是...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如果拥有该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得到相应补偿的,如果是外村户口的居民,补偿是要给所买房的那个人(该集体行政村户口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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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是与村集体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了村集体的土地(或房屋)进行经营。在遇到拆迁时是否可以获得征收补偿,主要取决于补偿协议和租赁合同的约定,在当事人对该问题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要根据公平原则,结合租赁合同剩余期限、征收补偿范围的实际情况酌情予以认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归出租人(房屋所有权人)或企业(企业自建);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应当归承租人(实际搬迁人、被安置人);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根据租赁合同剩余期限以及出租人接受补偿的实际情况酌情予以认定。 企业在遇到拆迁时,应尽早介入到拆迁的程序中去。否则,如果出租方(村集体)与征收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中没有对于企业营业部分的补偿,如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那么企业将比较被动很难在拆迁后主张自己的权利。拆迁开始后企业就可以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对拆迁项目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同时制定相应的策略防止出租方与征收方签订协议损害自己的权益。
1、按照拆迁政策,只有有产权证或没有产权证但有合法的建造手续的房屋在拆迁时才可以获得拆迁补偿; 2、货币补偿和拆迁安置房只能二选一,安置房的面积一般按照被拆迁户的人口进行确定; 3、拆迁后需要办理签订协议、选房、办理入住手续等手续。 法条参考: 《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二十条征地房屋拆迁,房屋用途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上标明的用途为准;权属证书上未标明用途的,以权属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未办理权属登记的,以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建房手续确定的用途为准。房屋面积以权属证书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权属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有关机关依法确认的面积为准。 第二十四条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对象为在征地房屋拆迁范围内拥有合法住宅房屋产权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被拆迁人及其家庭成员。 被拆迁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可列入安置对象: (一)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义务兵军人; (二)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 (三)原有常住户口的正在劳教或服刑人员; (四)在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前出生、婚嫁落户的人员; (五)按有关政策规定应列入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被拆迁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不列入安置对象: (一)租住、借住征地拆迁范围内房屋的; (二)因入托、入学等原因,户口报在征地房屋拆迁范围内的“空挂户”; (三)按有关政策规定不应列入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五条拆迁住宅房屋实行统一安置的,安置建筑面积为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安置户型根据安置面积与安置房具体户型建筑面积最接近的原则确定。
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商用租房遇到拆迁,承租人是否能够获得拆迁补偿。承租人可以住在补偿安置的房屋。如果不符合原来的用途,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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