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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凭合同在前,你们有权在租凭期内继续使用。你们的三个月房租不属于违约,而应该是侵权纠纷。 2、超过合同租凭期,又并未续签,并没有达成续签...
首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不知道试用期六个月的劳动合同签订了多长时间? 然后,用人单位是否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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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及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人的追认才有效。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综上所述,在企业正常经营中,租赁设备是常有的事情。企业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牢记签署设备租赁合同注意事项,看清每一个条款,要求出租方提供,详细了解设备情况,并在合同中注明设备维修责任,明确设备交付时间和地点。最后,确定合同条款无误后,双方都要签字盖章。
你单位应该在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就处理了你之前的劳动关系。之后另签的劳动合同。这样,2008年之前是没有补偿这一说法的。之后你刚好是工作了6年,人家给6个月的补偿,法律层面应该是没问题的。 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已经6年了,即使你有什么权利,也早就过期了。 综上,我不认为你维权会取得什么好的结果。 至于合同续签,那要双方同意,一方要求是不可以的。
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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