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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五至六级的职工,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工伤职工本...
一、“买断工龄”没有法律支持,只能提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时,尽量不要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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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4个月至8个月工资,其中: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至4个月工资,其中: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其年龄(周岁)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或者等于10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依次为40个月、34个月、28个月、22个月、16个月、10个月的本人工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每差1年扣减10%;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五级至十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次为12个月、11个月、10个月、9个月、8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有无法治愈的职业病等特殊病情的伤残职工,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后,也可由用人单位按其上年度治疗职业病的实际费用为标准,计算到75周岁,一次性向经办机构缴纳,其今后治疗职业病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此计算。
员工辞职之后,和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如果员工需要返回原单位上班,那么员工是需要再次面试,在面试通过之后再次入职。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是需要员工和单位协商一致之后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员工辞职后再回来上班是需要经单位同意的。并不需要写上班申请,需要按照入职流程进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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