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务出资是指股东以自己的精神上和身体上的劳务作为出资,以取得股东身份。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在合伙企业无法维持彼此之间的合作关系或者企业宣布解散时,合伙人无权单方面要求返还其出资。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人需要经过全面且完备的清算程序处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合伙企业法》并未对一个合伙人同时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作出禁止性规定。一个合伙人可以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是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合伙人也不能成为从事与原合伙企业相竞争业务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此外,在实践中还应注意,因为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都应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若一个合伙人同时参与两个合伙企业,又分身乏术,势必使其精力受到牵制,使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因此,合伙人要参与其他合伙企业的,应经原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否则,还是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有限合伙人退伙账务如何处理,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法》仅在总则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进行了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特殊责任形式的合伙企业,其特殊性源于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1、合伙企业欠钱不还,能只起诉其中一个合伙人。 2、每个合伙人都负有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且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 3、偿还了全部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对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债务数额,就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风险提示:合伙企业欠债之后,在追偿的时候需注意的是,想要通过诉讼实现债权时,最好先了解对方是否有能力清偿,因为如果那个合伙人根本没能力的话,是很难拿回所有的钱的。要是了解到对方比较难清偿所有债务的话,那就要及时做好诉前财产保全,保障顺利的要回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人已浏览
11人已浏览
18人已浏览
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