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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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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1、没有签订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2、辞退你要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3、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4、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请求。除外,还可以搜集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工作服、证言等相关材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是无故辞退,可以要求赔偿半个月工资。根据: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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