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入职1个月后公司要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同时,你要抢先一步以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请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故,二倍工资从3月23日计算到停止工作时,就是再发一次工资。经济补偿金因为入职没有超过半年,只有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并赔偿50-100%的经济损失; 四是不肯签约的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2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