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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证件验收:开发商交付使用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登记证》。交付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和房...
首先是证件验收: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交付住宅的还须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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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房师传到我国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购房人大多购买期房,开发商信誉不好,业者们普遍希望明明白白消费,了解房屋的质量问题,验房师已经成为了房屋鉴定、房屋检测人员。这实际与国外的验房师有了区别。在我国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验房行业相对水平高、人员从业素质高,当然收费也高。 由于我国房屋验收制度有重大缺陷,现有制度保护开发商,加上官商勾结,业主维权困难重重。验房师现象成为中国房地产行业无德的缩影。
一、房屋质量验收标准(一)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二)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三)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四)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五)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五)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二、如何处理房屋质量问题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单位为提前获得投资效益等原因,在工程未经验收的情况下,提前投产使用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质量责任。因为建设单位的提前使用一般应视为已验收,使用后发现问题,合同已履行完毕,建筑施工方对竣工验收不负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建设工程已合格验收的情形来履行自己的全部义务。需注意的是,建设单位仍可依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对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在竣工时就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或者负责返修、改建以使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这是施工单位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建设单位也有权请求施工企业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果因有质量缺陷进行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企业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是证件验收: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交付住宅的还须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如未出示上述相关资料,购房者可拒绝接房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其次是现场检查:1、交付的房子是否是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原图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符合合合同约定3、水电等附属辅助设施是否符合合合同4、其他合同约定的项目如何。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竣工的房屋一般需要五通一平,即供水、排水、供电、通信、通道、土地平整。高层住宅生活供水系统,需要卫生防疫部门发行的水合格证的高层住宅楼电梯,需要劳动部门发行安全运行合格证的高层住宅楼消防供水系统,必须通过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房屋应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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