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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领取的津贴如果低于员工产假前的工资,单位是否需要补差?

2022-10-25
用人单位应按单位在职职工其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超过生育津贴发放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以上条款执行。若单位未如实申报,双方协商处理,如有争议,可向单位所属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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