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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
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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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户口问题出现在教育地产及连环买卖中,如果房屋为学校的教育地产,那么如果买方无法落户则会影响孩子的上学。另外,如果房屋出现多次交易也极容易出现上任或上上任房主户口仍遗留的情况。当事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大多对违反户口迁移义务的违约金进行了明确规定,如一般约定按房屋总价款的一定比例按日支付违约金。因为违反户口迁移义务的违约行为持续时间较长,导致诉讼时违约金数额较高。多数人要求违约方缴纳几十万元,也有部分要求的高达百余万元,最高数额已经达到总房款的20%。
一般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当中会对违约金作规定,而且有违约金比例或数额,适用法定违约金。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果延期,那么民法典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 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是有一定比例范围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根据该规定,其立法本意应该是排除性规定,而且该规定在在性质上应属于禁止性规定条款,逻辑上应该是一个强调性条款,是在禁止除二十二条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前提下的服务期协议约定违约金、竞业限制条款前提下签订保密协议约定违约金两种情形外,其他一律不得设定违约金,也即禁止保密协议未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形下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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