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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是工伤,建议收集证据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法条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工伤职工因为第三人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第三人民事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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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如下: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赔偿多少,要按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确定。工伤认定后可享受以下待遇:1.报销所有医疗费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等由所在单位负责;2.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5.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发生工伤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补缴工伤保险的,不能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2、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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