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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职工与...
1.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2.以下情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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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自合同确定的生效日起生效。 2、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3、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一方无法向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公司和员工可以签订合同中止协议。待相应情形消失时,合同效力恢复,继续履行未履行完的合同。 4、合同期满前日,各部门主管应将是否续签合同的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同意后确定。 5、公司决定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会同部门主管,至少应提前天开始与该员工沟通。若该员工同意续签,那么双方至少在合同到期前天签订下一期劳动合同;若员工不同意续签,那么人力资源部会同部门主管在确认无法继续沟通后,应当及时做出不续签决定,该决定至少在合同到期前天做出,以及时安排工作交接事宜。 员工不同意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后又继续来公司上班的,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司。 6、合同解除。 (一)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二)公司解除。公司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过失)和第40条(劳动者非过失的原因)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参见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三)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应当提前3日通知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7、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导致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正。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如果你目前用得是劳动部门推荐的范本,那么在劳动合同书最后一页,劳动合同变更书一项下,可以进行劳动合同的续约和变更。如果仅是延长劳动合同的日期,只用注明延长劳动合同的日期和时间,工资待遇及其它事项从其原合同约定;如果需要改动的内容比较多,就必须在变更事项中一一注明。最后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本人进行盖章或签字即可生效。如果不是劳动部门推荐的范本,没有劳动合同变更书一项。那么建议你重新签订一次合同就可以了。此外,自去年起,鉴定劳动合同生效的原劳部发《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因与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相抵触,已经被废除了。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有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姓名、地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 (九)法律、法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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