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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起每年补偿1个...
公司合并员工拒绝一般不可以拿赔偿。公司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续履行。员工拒绝公司合并,因此解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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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一般不支付经济补偿,取决于是否改变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如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具体规定如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合并后,新单位和法人除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可以要求,但一般不认为属于劳动争议,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来处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员工的劳动合同,你们的劳动合同连续计算,员工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公司不要员工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每工作一年赔偿你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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