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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确定房屋的所有权。 2、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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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赔偿的标准在不同地区是一致的,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赔偿标准如下规定: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其增加生活上需要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受害人去世,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尽管房产上设置了居住权,这并不会影响房产的交易。当拥有房产所有权并决定出售房产的业主决定继续出售房产时,居住权未到期的情况下,不会对房产交易产生任何影响。因此,卖方有义务向买方全面真实地披露所售房产中存在居住权的相关事实。 买方所取得的房产所有权并不足以抵抗原有且已登记生效的居住权。即使房产发生买卖事宜,持有居住权的人仍然有权继续在此居住。他们不能要求居住权已经终止,从而将居住其中的住户“合法驱逐”。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1.在小区内发生纠纷,根据纠纷种类的不同,责任主体不同,纠纷发生后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申请社区居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小区内发生邻里纠纷的,如楼上楼下漏水的,责任划分较为明显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友好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居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对于责任划分有争议的可以请第三方机构鉴定,划清责任关系。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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