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应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以及为你补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的法律责任。 2...
1、如果公司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从用工开始已经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应该要求赔偿。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向本人每月赔偿双倍工资,但最多赔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纠纷,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 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仲裁结果对诉讼没影响,两个完全没关系的系统。没有劳动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卡、出勤卡之类。
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肯定不合法,对此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由于劳动合同法仅适用于2008年1月1日之后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具体赔偿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从年初到现在的五个月的工资,你可以要求单位双倍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单位应向你支付半个月的工龄经济补偿金。
可以有补偿,工作了三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已经在第二年起依据视作为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在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该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以二倍的工资补偿,所以应该有二年的工资补偿,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