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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上的,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三章户口申报 第一节出生申报 第十六条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
新生儿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1、父亲为“空”挂户口,母亲为常住户口的,孩子应该在母亲的户口所在地申报; 2、否则应由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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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新生儿上户口本,需要孩子父母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孩子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但是违反国家和当地计生政策,还是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卫生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第六章户籍登记第三十条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登记部门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部门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新生儿户籍登记的原始凭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第四十三条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生儿落户口办理程序: 1、用医院开具的孩子出生证明到当地的妇幼保健站开具正式的出生医学证明。说明:此过程最好在孩子出生1个月内办理,还有就是一定要起好名字后办理。没有名字,就没有办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到夫妻双方的单位开具介绍信(一般仅仅要女方的开就可以),到夫妻双方的单位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面签字盖章。一般就是找单位上的妇联主任。 3、拿着介绍信和盖过章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孩子出生登记手续 4、到要落到的父/母单位(比如,你孩子要跟父亲落户,就到父亲单位)的户籍协管员那里开具落户介绍信。 5、拿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落户介绍信、要跟随落户人的户口到辖区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新生儿定居的原则,可以和父母一起定居。必要资料:结婚证书、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书、父母户籍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新生儿户籍流程新生儿户籍应在儿童出生一个月内向父母任何一方当地派出所户籍部处理: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复印件一份,检查原件)2.父母结婚证明书、身份证明书、户籍簿(复印件各一份,检查原件)3.计划进入户籍地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发行的计划生育证明书(原件一份)4.在政策内生育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明书的政策内生育两个孩子的,提供两个孩子的生育审查表(复印件一份,检查原件)5.超过一个月的申报,提交户籍外国父母的证明书)。合法生育儿童的,户籍处理方式如下:1.首先要根据出生证明向居民委员会发行新生儿入籍通知书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的户籍簿、身份证、结婚证、儿童出生证、生育服务证、入籍通知书在所在街道上盖章3.最后在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取户籍,带着父母双方的户籍簿、身份证、结婚证、儿童出生证、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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