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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办理2周岁以下婴儿的出生申报,超过2周岁的出生申报登记要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我国户口管理中...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亲属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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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工作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盖章;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可能需要出具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孩子出生之后一个月之内,需要父母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派出所为孩子上报户口。 上户流程:通常是携带相关证件,在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报户口,仔细填写户口申报表,缴纳手续费之后,就可以了。 一胎:给第一胎宝宝上户口,需要携带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申请户口的手续。 二胎:超生的宝宝需要先到所在街道的计生部门交纳超生社会抚育费,带着由计生委提供的证明和手续,以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到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 未婚生子:如果孩子妈妈还不到法律规定的年龄就生了宝宝,携带孩子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结婚证(非婚生育的话不需要)、身份证、户口簿,另外还要出生证明或者亲子鉴定证明,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申请。
怎样给新生孩子上户口,一般孩子出生后就能立刻跟父母任何一方的户口,去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户口登记。如果需要给孩子做身份证的话,需带孩子照正规的身份证相片回执直接去派出所户证部办理。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三)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四)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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