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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所以,...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不是只能向金融机构,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给非金融机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条件: (一)用于抵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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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必须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否则不可以自行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贵行替换他行获得第一顺位抵押权的前提是贵行购买他行的债权,取得债权人地位。但根据你说的情况看,贵行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客户,而不是购买他行的债权,即使应客户要求再以该贷款中的2000万元替换他行的贷款,亦无法改变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因已获清偿而丧失抵押权的事实,在此前提下,第一顺位抵押权人由第二顺位抵押权人不上,不存在贵行获得第一顺位的可能。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是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不可以抵押。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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