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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
站在法律的角度下来看,您是已婚家庭应与夫妻一起承担共同财产,无论是否是债务,您的爱人有责任,并且有义务与您一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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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及时的清偿债权人债务的,债权人有代位权向次债务人行使到期债权,要求清偿债务人的债务,并抵消。所以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 债务人的债权也关系到债务人的债权人的利益。 举例的话,A欠B钱,C欠了A的钱;当A还不出B钱的时候,C欠A的钱就可能会被用去还给B。 说的在具体些,A向B借钱,B可能就会要A出担保,A就可能以C欠A钱这个原因权利质押给B。 又比如,A借了B钱,C借了A钱;A还不出钱给B,还跟C说,你的钱不用还给我了,这时B就会有一个代位撤销权,撤销A对C说的不用还钱,而要C将欠A的钱直接还给B。
根据规定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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