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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劳动争议案件中工资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将来如果对工资金额有争议,你只要说个金额数就行,而用人单位则必须充分举证,例如有劳动者...
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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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对于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有观点认为应一直持续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对此观点,笔者则有不同看法。从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文义解释,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即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应该自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最长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十二个月。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甲于2008年1月1日到乙公司工作,乙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2008年2月1日,截止时间应为2008年12月31日。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试用期过后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如果工资与劳动合同不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停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以下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由于订单、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除名、退休、退休、退休发生的争议(4)由于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福利、训练、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由于劳动报酬、劳动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6)法律、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无法协商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向调停组织申请调停的调停,无法调停或达成调停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外,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工伤和劳动合同的问题:1、无论什么时候用人单位不得在职工无过错的情况下以患有乙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是餐饮服务等特别行业。不过用人单位应该会以你工伤无法继续工作为由解除。 2、应该是十级,够不成九级,九级的话应该是三处骨折。因为我不知道你具体的工资及住院医疗费情况和所在省份,一个省份的具体情况是不一样的,没有办法确切的算出来。把项目和公式告诉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合同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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