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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这个是各个省的规定。 比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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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与产假实际享受的主体不一样,其中陪产假一般是男职工享有的,当然这也要是男职工的合法配偶在怀孕生产的时候,男职工才能同时享有的。换言之,如果此时是情人、小三或者是女友怀孕生产的话,则因为双方之间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男职工不能同时享受陪产假,自然对应的福利待遇也是不能享受到的。而对于陪产假的天数,国家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具体就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了。从这点上来看,在不同的城市其实规定的给予男职工的陪产假天数也就是不同的。
国家法律未对陪产假时长及工资发放作统一规定,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生育条例都有相应规定陪产假属于正常出勤,工资照常发放。假期时长在7天至30天不等。可参考如下表格:扩展资料:以下列举部分城市的规定供参考。《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1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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