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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女职工生育,若女方未达到晚育年龄,则国家规定男员工陪产假有3天;如实行晚婚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陪产假...
关于苏州最新陪产假规定,晚育护理假10天。 1、《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规定: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条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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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夫妻中女方符合晚育条件,女方在分娩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外,可增加晚育假30天,男方可享有10天的护理假。晚育假及男方护理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杭州执行的是浙江省的计划生育条例,而浙江省的政策基本与国家的新规趋同,具体为:原12天晚婚假取消,婚假统一为3天;产假增加了30天,由98天变为128天,男性职工的陪产假为15天。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国家法定产假为98天,陪产假为15天。但各省市产假实施时间不同,各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将有一定的延长,部分省市为158天,部分省市甚至延长180天。一个孩子和第二个孩子都有同样的产假。陪产假,基本上每个省市都是一样的,都是15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产假15天;多胎,每1个婴儿,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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