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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
工伤期间,职工除了享受治疗费用报销外,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的。 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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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福利的发放由单位自行决定,没有法律或政策上的相关规定。 2、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社保通过生育生活津贴的方式发放。 3、另外还有生育医疗费补贴。 4、产假期间应享受正常出勤时的待遇,公司发放的福利待遇员工应当享受。
员工在工伤期间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如果是奖励性待遇是不能享受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产假是指女职工生育后依法享受的恢复假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为了鼓励生二孩,在原有98天产假的基础上,不同地区规定了不同的奖励假期。《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性生育假延长60天,即158天,男性护理假延长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罗浩律师建议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尽管目前四川地区保险基金只报销98天的产假待遇,但用人单位也必须向劳动者支付158天的产假待遇。用人单位不能以生育保险基金只报销98天的产假待遇,因此拒绝支付延长60天的产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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