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公司原因放假,应支付你们假期工资,若不支付,则是不合法的。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正常工作...
这样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因公司原因放假,应支付你们假期工资,若不支付,则是不合法的。 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停工员工在停工期间的工资 (一)停工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二)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所以不合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单位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在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劳动者未提供劳动的,北京市、广东省等地方规定的工资支付条例应当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或者80%支付生活费,直至恢复生产和恢复工作。不过,各地方具体规定并不相同,具体如何发放工资还要根据所在地区的规定确定。但单位强制放假不发工资是不合理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634人已浏览
661人已浏览
1,143人已浏览
1,2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