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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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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反腐、防腐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政府信息基本是动态公开,定期发布。这样一来,政府和政府官员即使想腐也不敢腐,不能腐。而公众是享有知情权的,我们也有权利知道政府做了哪些政务。所以,想要社会和谐进步,还需政府和我们的共同努力。还有关于信息公开的其他知识,建议登录网站查阅。
(一)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当是自动续期。 (二)根据我国有关的一些法律规定,凡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约的年限已经届满的这种情况,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对此应当最迟在届满之前的一年进行申请续期的相关手续,根据规定,相关部门应允批准除了以下这种情况: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 (三)一般来说,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情况,应当是自动续期。而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需要根据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办理。至于该便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方面的一些问题,依照规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另外来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内容尚不明确的依法办理。
土地使用证到期的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办理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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