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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请问您签订劳动合同了吗?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怀孕妇女享有产...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怀孕的,单位应当将原合同延长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双方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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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已经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感到身份不适,可以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用人单位协商辞职。如果用人单位不准,劳动者可以提出书面的辞职报告,然后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无须用人单位批准,更无须向劳动机关投诉。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用工,可以向劳动机关投诉。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生育保险待遇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为用人单位原因没有按时足额为你缴纳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导致你生育后无法依法申报生育待遇,造成的损失可以依法要求单位赔偿。 2、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为在职期间有部分时间用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法主张部分时间段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是部分请求已经超过仲裁时效,部分请求可能不会得到支持,如果要双倍工资建议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怀孕应该是有公司给您买的生育保险的,不用自费,可以报销的。 现在怀孕,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必须续签劳动合同,国家规定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产期一般不少于90天,哺乳期为婴儿一周岁。如果单位在此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你应到当地劳动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依法享受合法待遇。不要谈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此事没有商量的余地,就是续签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已经1988年6月28日国务院第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88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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