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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在工作场所内,若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则应当属于工伤。是否属于工伤,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履行职责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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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工伤。 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职责遭受暴力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三)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 其他情形,即使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补偿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即无论员工是否有责任,单位都应给予员工一定工伤补偿.所以,工人违章操作造成伤害不减轻用人单位的责任.单位应该承担工伤责任,医疗费用、工伤期间的工资支付和工伤补偿但是应该由单位承担。因其本人违规操作要承担工作失误的责任,单位可以对其进行经济处罚,但是,经济处罚不得超过他工资的20%。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不在工作场所内受伤的不属于工伤。但是应当注意对于工作场所的认定,因履行工作事项的场所就属于工作场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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