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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权人不是在办理了质押登记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以现有的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押权人需举证证明办理出质登记时,应收账款真实存在。除了...
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是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构。征信中心建立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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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收账款登记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通过登记公示系统办理。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可以将质押的应收款拍卖、变卖价款或折价后优先受偿来实现自己的应收账款质押权。但是在实际情况下,法院也可能判决质权人直接要求次债务人(即出质人的债务人)向其支付应付给出质人的应付账款,而无需对应付账款进行拍卖或变卖。
需要。 《民法典》物权编规定如下: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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