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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重劳动关系的争议解决需注意: 其 一、停止办理职工停薪留职手续。 其 二、不得再为职工办理挂名手续。 其 三、解决好两不找职工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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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双重劳动关系的主体存在以下争议: 1、没有转移劳动者档案,社会保险缴纳的问题; 2、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他用人单位重新聘用; 3、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完成原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双重劳动关系的主体存在以下争议: 1、没有转移劳动者档案,社会保险缴纳的问题; 2、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他用人单位重新聘用; 3、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完成原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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