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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需要共同决定筹集建筑维修资金。 以下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定; (三)选举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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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规定,不缴纳修理资金,不是不办理房地产证明书,而是不交房。
住户如果遇到四类突发情况需要紧急抢修,可申请应急解危专项维修资金,且不需要“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以物业小区为单位统一记账、统筹使用,无需“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确认,只要认定属于应急资金使用范围的,由业主委员会签署意见即可申请使用,能够有效发挥该资金的应急保障作用。 一是局部屋面和外墙渗漏、外墙脱落等受益范围、责任人无法界定的 二是突发电梯故障、排水管道破裂漏水等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 三是消防设施、设备监控系统、围墙、大门损坏,局部道路破损、塌陷,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 四是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紧急维修项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维修内容除外。 如果小区要维修的部位不属于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范围,需要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必须经“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确认。“双三分之二”业主是指: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申请时需要多少业主的“双三分之二”签字同意,应取决于维修部位、维修范围所涉及的受益范围。
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需要业主共同决定。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事项,需要业主共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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