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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
1、负责部门:人事处。 2、参与部门:人事处、财务处。 3、具体程序: (一)人事处提供本单位的经过工会讨论并且走完公示程序的劳动纪律以及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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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其实没有什么固定的流程,你只需要提前30天找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开解除合同证明并结清所有工资,办理档案关系的转移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单位提供本单位人事处及工会做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2、人事处提供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证据; 3、通知工会。 4、办理工作的交接。 5、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后,财务处应当结算并给付劳动者薪资; 6、劳动合同解除:在薪资结算完毕后,劳动合同解除; 7、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相对人; 8、出具离职证明; 9、进行相关的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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