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
《关于的规定有哪些》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劳动法关于高温补贴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劳动法》对四川省高温补贴规定,在高温天气,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具体形式包括:调整工作时间,错开高温时段;工作场所安装空调、电扇;发放高温费;为员工提供饮品和药品等。在防暑降温上不许搞“双重标准”,只要单位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正式工、临时工应一视同仁。在露天工作或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免费为其提供卫生的清凉饮料,费用不应从工资中扣除,更不能折合现金冲抵高温津贴。
关于高温补助金的规定是什么?使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工人支付高温补助金,纳入工资总额。使用者必须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饮料和必要的药品,不得分发金钱提供防暑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1,391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