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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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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病需要治疗的,应当享受病假工资。只要劳动者能提供住院证明、诊断证明或医疗建议,用人单位应在病假期间支付工资,病假期间的工资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劳动管理制度,规定员工的病假待遇)。《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伤治疗期间,企业应在规定的医疗期间按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的规定》,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员工工伤工资和病假工资是有一定差距的,差距大小要看员工实际工资和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差异来判定。工伤期间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是按照员工本人工资福利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而病假工资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的80%来进行计算。所以是存在差距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病假工资的发放,国家的明确规定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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