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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物业费不得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得因未入住而拒绝支付物业费;新房未交付...
不管是否居住,只要房子交付到业主手中,业主就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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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正常标准缴纳。 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同时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一般收楼后,房屋移交开始缴纳物业费。与是否入住没有关系。关键是房屋交接手续是否办完。你说的没有收房,依据是什么?开发商一般会有一个交接清单,你签字后才会给你房屋钥匙。另有一个维修清单,属于保修范围。如果你已在交接清单上签字,法律上你就应该付服务业管理费。====补充====其实这里面有灰色地带,看问题严重程度,如果房屋主体结构没有问题,有很多整改不影响收房。我以前有同事到了收房时间不去,等于钥匙没有移交,最终还是按原时间交的物业费。
房屋不住的情形,只要物业提供了服务,就应当缴纳物业费。一般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减免部分,具体如何缴纳,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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