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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产假延长假的解答 劳动法规定: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
二胎比普通剩余加长15天。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和《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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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延长天数:为保护女职工流产权益,规定参照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流产产假,规定: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当月城市养老保险费支付基数。当月支付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由用人单位补充。
二胎比普通剩余加长15天。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和《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男方护理假为15天。生育津贴根据生育职工产假天数计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的要求,将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春节假期延长假期(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业安排工人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不低于工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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