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属于《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时效延长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于中止、中断外而保留的救济空间。所以169条可以看作是一个兜底性的解释条款,它没有具体的内涵,外延宽泛,只要是符合常人理智的公平、正义的“特殊情况”都可以看作是客观障碍。当然这必然涉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问题。《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不同的小区根据不同的规定物业管理费的多少也就存在差异。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是为了更好的建设和谐小区,保障小区的安全管理以及卫生处理。因此物业的存在,不仅仅是为了防止不文明事件的发生,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证小区的安全。
首先,产假原则上不能延长。根据国家规定,普通员工享受产假98天。但是,如果你的假期正好碰到正月、国庆节等法定假日,你有权享受更多的法定假日期限。此外,如果你是一个难产者,你将申请15天假期。晚婚晚育,产假可以申请延长30天。此外,其他情况基本上不允许延长产假。
1、基本产假为12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符合北京相关政策的,产假可再增加1~3个月,最长7个月产假)。2、难产可增加产假15天。3、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给15天产假。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工资。退休。与其解除劳动和录用合同。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8人已浏览
1,069人已浏览
410人已浏览
4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