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申请时间(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
工伤劳动仲裁程序具体如下: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称为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解决劳动纠纷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必须先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后如果当事人仍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流程: 1、提出申请。在仲裁时效内,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书;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提交证据材料。受理后,双方当事人根据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 5、裁决。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有以下程序: 一、立案,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复印件; 二、庭审,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双方应当出庭审理; 三、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
分为以下四个程序: 1.申请与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2.仲裁前准备。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按《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裁决。 4.开庭与裁决。 调解不成的应当开庭仲裁。仲裁庭应在开庭前四天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仲裁。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4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